莆田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活动的通知

    2021-02-08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保障决策部署,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企业生产有序、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服务我市“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活动,面向广大留岗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鼓励各类企业对调休不歇班和留岗职工提供精准化、针对性培训服务,努力实现“留岗一人、培训一人”,推动企业稳生产、保岗位、促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以工代训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以工代训作为稳岗留工送培训的重要举措,1-3月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以工代训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以工代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劳动者在不同年度、不同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月数累计不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3次培训补贴范围。以工代训注重岗位工作训练,无需单独组织开展培训。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无需提供培训计划和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五大行业大型企业的行业类型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做好以工代训服务管理工作,推行补贴受理审核发放全程网办。

    二、组织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一)简易岗前培训。企业组织因生产急需新录用的人员,开展简易岗前技能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4课时,补贴标准从每人200元提高到400元给予企业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二)岗位技能培训。企业组织在岗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课时20-40课时,其中理论课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60%,线上培训学时不超过理论课学时的60%,补贴标准从每课时25元提高到50元,每人补贴从500-1000元提高到1000元-2000元,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企业可根据职工意愿,围绕职业技能理论、实训操作技能以及疫情防控、工匠精神、安全环保(含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健康卫生、通用职业素质等内容开展培训。

    三、开展项目制免费培训

    行业主管部门通过项目制方式,向各级人社部门公布的开展补贴性免费培训的学校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项目,面向退役军人、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残疾人、去产能职工、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不少于20课时的项目制免费培训(以开班日期为准,开班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补贴标准按合格人数每人每学时25元提高到50元、最高补贴从1000元/人提高到2000元/人给予承担项目的学校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其中,对参训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由当地人社部门通过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并将补贴标准每人每天100元提高到200元,最高补贴从500元提高至1000元。

    四、鼓励劳动者个人技能培训

    鼓励留莆劳动者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新就业技能培训,掌握更高就业技能、更多就业技能。在莆劳动者参加不少于20课时的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将补贴标准每人500元提高到1000元;在莆劳动者通过鉴定取得专项能力证书(以发证日期为准,发证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将补贴标准每人500元提高到1000元。其中,紧缺工种从每人650元提高到1300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职责分工,尊重劳动者和企业意愿,加强工作统筹指导和跟踪服务,确保将“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活动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联动推进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活动。各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面向留岗人员,提供至少3次以上职业培训信息、推送至少1次培训政策咨询、推荐至少1个适合的培训项目。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视同企业员工(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三)强化疫情防控。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培训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培训活动管理。开展线下培训班的,原则上每班人数不超过50人。支持企业通过项目制方式对在岗职工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采取线下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做好线上线下培训有效衔接,提高培训质量。线上培训应结合实际选用我市各级人社部门公布的线上培训平台,培训课程可使用平台的培训资源,也可依托平台的授课直播间利用自有师资开展培训。“中国职业培训在线”“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技能大师在线培训”“新职业学习平台”“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在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等线上培训平台活动期间免费提供视频课程、电子书、课件等线上职业培训教学资源。

    (四)严格管理监督。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和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培训要求开展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以上通知事项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受理期限至2021年6月。

     

     

    莆田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1年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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